上海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协会章程
1、第一章 总则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简称上海物业协会,英文名 THE TRADE ASSOCIATION OF SHANGHAI PROPERTY MANAGEMENT,缩写为 TASPM。
2、第三条本会宗旨:本会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引导、培育、发展上海市物业管理市场,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倡导行业自律和公平竞争,促进本市物业管理行业的繁荣和健康发展。
3、中国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简称“中国物协”,英文名CHINA PROPERTY MANAGEMENT INSTITUTE(CPMI),是一个由全国从事物业管理和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士和单位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4、中国物业服务行业协会的章程详细规定了该协会的性质、宗旨、业务范围、会员资格、组织机构和管理方式,以及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原则。
上海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的部门职能
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各部门工作职责 综合管理办公室职责负责协会日常内务工作,协调内部各部门关系;负责会员单位和各工作委员会的管理;组织协会与外界的交流、考察工作;策划和组织协会大型活动。
协会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宣传并执行相关法律、政策,协助政府部门进行行业研究和立法工作。其职责包括制定行业自律规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调研会员关注问题,调解争议,组织培训提升行业人员素质,收集行业信息并出版行业期刊,提供咨询服务和市场推广活动,以及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上海市物业管理协会的机构设置包含多个部门,各司其职,确保协会的高效运作。首先,综合管理办公室承担着重要的日常职责,包括协调内部各部门的协作,管理会员单位和各工作委员会,组织对外交流考察活动,以及策划并执行大型协会活动。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上海市行业协会暂行办法》组建,是非营利性行业组织,由物业管理企业、注册物业管理师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受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上海市社会服务局和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指导和监督。
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进行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进行企业、管理项目和从业人员评比,对物业收费价格进行评估和协调,进行行业调查统计,推进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
上海市物业管理协会的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简称上海物业协会,英文名 THE TRADE ASSOCIATION OF SHANGHAI PROPERTY MANAGEMENT,缩写为 TASPM。
第三条本会宗旨:本会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引导、培育、发展上海市物业管理市场,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倡导行业自律和公平竞争,促进本市物业管理行业的繁荣和健康发展。
入会程序(一) 单位或个人向协会秘书处提交入会申请的书面文件;(二) 由协会理事会授权协会秘书处初步同意后,在协会网站上填写单位或个人的完整信息;(三) 经协会秘书处审核同意,发给会员标牌及证书。
关于资产管理和使用,协会经费来源多样,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协会的财务管理严格,接受监督,终止时财产将用于与协会宗旨相关的事宜。协会章程的修改需经会员代表大会和相关部门批准,终止程序包括清算和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