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指导意见附件1
XXX房地产评估公司:XX技鉴(2010)字第XX号 本院受理的XXX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委托你单位对当事人XXX所有的位于XXX的房地产进行司法鉴定评估。
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委托书XXX房地产评估公司: XX技鉴(2010)字第XX号本院受理的XXX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委托你单位对该案当事人XXX所有的位于XXX的房地产进行司法鉴定评估。
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从事包括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在建工程等各类房地产评估,以及因转让、抵押等商业活动或司法鉴定、课税等特定需求的房地产估价行为。这些估价活动涵盖企业整体资产中的房地产评估,以及企业重组、资产处置等场景。
最明显的一条,凡事要留证据,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会是呈堂证供,但也言必诺,行必果,讲道理。相比工科生常有的木讷,不得不说学法律的妹子人文气息浓得多,懂同情,更懂怜悯,懂春风沉醉的时刻,也懂举杯邀明月的兴致。
房地产司法鉴定委托书可以委托什么 房地产司法鉴定委托书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于房地产抵押估价、房屋征收评估、房地产税收估价等情况进行司法鉴定。除了委托之外还有其他的方式,委托并不是唯一的申请鉴定的方式。 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的类型 (一)司法拍卖估价。 涉诉房地产的司法拍卖,需要估价。
北京地区*一般支持买受人主张的信赖利益损失赔偿,并全面考虑出卖人因土地升值或拆迁、补偿所获利益,以及买受人因房屋现值和原买卖价格的差异造成损失等各方面因素,参考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报告及现有证据,酌情予以确定。(2)添附价值损失赔偿。
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指导意见附件2
1、估价对象的权属信息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抵押权人、占有人或承租人等,明确联系方式以确保信息的沟通与传递。若存在既往鉴定估价报告,则需提供复印件,以便于重新鉴定评估。流程的最终环节涉及司法技术部门的审核与意见,包括负责人签名、联系电话以及机构电话。
2、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拍卖(变卖)鉴定评估,遵循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一致原则进行评估,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归属不一致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取得委托人同意后在委托书中明确仅对受让人继受原权利人的房地产合法权利进行价值评估,不对权属发表意见,并在报告中予以披露。
3、各市(州)及扩权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规范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行为,保障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质量,提高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公信力。现将《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
4、第二条 房地产估价机构与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从事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时,应遵循本指导意见。第三条 所谓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确定涉诉房地产价值或价值减损、相关经济损失,进行分析、测算与判断,并提供专业意见的活动。
5、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委托书XXX房地产评估公司: XX技鉴(2010)字第XX号本院受理的XXX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委托你单位对该案当事人XXX所有的位于XXX的房地产进行司法鉴定评估。
在执行投资性房地产评估业务时,不能作为评估对象的是
1、综上说明不可作为评估对象的有:(一)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土地使用权;(二)闲置土地;(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建筑物。
2、第十五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可以聘请相关专家协助工作,但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信专家工作的合理性。第十六条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以财务报告为目的下的公允价值或特定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
3、投资性房地产:如商业地产、住宅等,这些资产是企业或个人投资使用的,可以出租获得租金收入。自然资源:如矿藏、森林、土地等,这些资源可以在开采后转换为现金或其他资产。其他资产:如文物、珠宝等,这些资产具有特殊价值,但并不常见。
4、某项房地产,部分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部分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不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不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5、投资性房地产的净收益是指租金中直接归属于评估对象所对应的房地产权益部分。
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
评估报告名称为“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或“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需由估价机构出具,加盖公章,并至少两名专职注册估价师签字。《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指导意见(试行)》适用于为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服务的房地产估价活动,旨在规范评估行为,保障评估质量与当事人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第一条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抵押估价行为,保证房地产抵押估价质量,维护房地产抵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及《房地产估价规范》、《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制定本意见。
首先,明确了房地产抵押价值与房地产市场价值的关系。房地产抵押价值为假定未设定法定优先受偿权利下的市场价值减去房地产估价师知悉的法定优先受偿款,法定优先受偿款包括发包人拖欠承包人的价款、已抵押担保的债款数额,以及其他法定优先受偿款。二是明确了房地产抵押估价的原则。
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指导意见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指导意见(试行)_百度知...
1、房屋鉴定应该找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专业的房屋鉴定机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通常负责监管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包括房屋鉴定工作。这些部门拥有专业的技术团队和先进的检测设备,能够对房屋的结构、安全性能、使用功能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测和评估。
2、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评估,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协议、招标、拍卖的出让方式进行价格评估。 房地产转让价格评估,采用公开市场价值标准,运用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或成本法进行估价。
3、一般情况下,从申请评估到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需要两到三个月的时间。一旦申请评估,就要做好打离婚持久战的准备,急不得。如果真是着急离婚,双方各退一步,对于房屋市值早就达成一致意见了。
4、风险有很多,特别是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最为常见。你如果不在该机构实际工作或是成为表见层面的股东,如果是普通合伙制的评估企业,最大的风险就是你可能会在未来的某一天莫名其妙的为该企业承担连带民事赔偿责任,而且是无限连带,责任无止境。
5、法律分析:鉴定结论必须要二人以上具有鉴定资格的鉴定人签字或者盖章。法律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第十条 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鉴定人应当独立进行鉴定,对鉴定意见负责并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多人参加的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
6、产权有争议的房地产。 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房地产。 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或决定查封、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地产。 其他依法不得转让的房地产类型。具体包括: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房产;没有达到规定标准的土地或者不具备完全产权的房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