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企事业单位人员购新房可享2万元补贴
1、《通知》提出开展团购活动补贴。自政策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期间,对全市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民政登记)人员在市区团购新建商品住宅的,给予团购补贴,标准为2万元/套。
2、具体来看,《通知》明确,对衢州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民政登记)人员在市区团购新建商品住宅的,给予团购补贴,标准为2万元/套。
3、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为60万元;职工家庭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为40万元;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引进和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最高贷款额为70万元。
4、月,衢州发文,非本市户籍家庭、个体工商户及由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企业,视同本市户籍家庭执行相关购房政策;衢州发文同日,秦皇岛表示,自4月2日起购买二手房的购房人申请购房资格核验时只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即可。
5、本人、配偶及子女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及子女公积金支付房租,年提取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提供产权登记部门出具的本人、配偶及子女《房屋查询证明》原件1份,有效期为1个月。 本人、配偶及子女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买房团购费是合法的吗?
是合法行为,房产部门允许开发商能收团购费,那么这种行为就属于合法,但是如果没有得到房产部门规定能收团购费的,而进行收团购费那就属于不合法行为。此外,在你买房合同上明确注明开发商能收取团购费,且开发商还会注明对应发票,后期还会抵扣对应金额房价,那么这样行为也是合法行为。
法律主观:在认定为预付房款的情况下,作为购房者在没有如约购买房屋时,是可以要求返还团购费的。但是如果认定为服务费,作为中间人的团购公司,提供了相应的服务,即使购房者最终没有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 商品房买卖 协议,服务已经完成,团购费一般不予返还。
现阶段,我国现行法律尚未对购买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团购费作出明确规定。然而,实践当中,这类费用主要是依据开发商以及团购服务商之间达成的协议内容,来定义其性质。若以服务费的形式出现,那么在购房者未能成功购得房产的情况下,这笔费用往往难以得到全额退款。